夫妻已离婚后,一方债务另一方
在离婚后确定债务归属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个人债务通常指婚前债务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而共同债务则包括婚后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房、子女教育等。若债务产生时双方有共同借款的合意或债务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则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因此,在区分时,需综合考虑债务的产生时间、用途及双方是否有共同借款的意愿等因素。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若离婚后双方对共同债务的清偿协议无法达成一致,根据《民法典》规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尝试通过调解等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财产状况、债务情况等因素进行判决,确定各自的清偿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从法律角度讲,离婚后若一方承担了超出自己份额的共同债务,确实有权向另一方追偿。这是基于公平原则,因为共同债务本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在追偿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已承担的债务超出自己份额,并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要求另一方支付相应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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